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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猎魔(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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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恕独自待在小会议室里,详细查看尸检报告,眉心在不经意间越皱越紧。

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,并非因为苦恼,亦非因为案情过于复杂。

向属下布置任务或是向上司汇报工作时,他那一双英挺的眉时常是微蹙着的,这恰好综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翘的幅度,显得稳重而可靠。但周遭无人时,眉间的那几缕褶皱就会渐渐加深,思考得越专注,眉头拧得便越紧。

不过,专注归专注,若是有人靠近他的“领地”,他仍是能够立即发现。

并不明显的脚步声愈近,最终停在小会议室门口。明恕立即将视线从尸检报告上移开,与出现在门边的人四目相对。

萧遇安未穿警服,着一件烟灰色衬衣,下穿西裤皮鞋,衬衣上部开着两枚纽扣,衣领衬托出锋利的锁骨与修长有力的脖颈。

刑侦局多数人说萧局实在不怎么像刑警,即便穿着警服,都少了刑警的味道。

但明恕的看法却恰恰相反,刑警的风骨在内不在外,萧遇安即便穿着这样一身与警察不搭边的衣服,那种从眼神、站姿释放出的强大威势仍是叫人神经一凛。

“萧局。”明恕站起来,瞥见对方手里提着的纸袋。

萧遇安目光温和,款款步入,将纸袋放在桌上,“辛苦了。”

“给我的?”明恕分开纸袋,明知故问。

萧遇安笑了笑,“对着尸检报告加餐,是不是为难你了?”

纸袋里放着一个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,温度刚好,还有一杯拿铁咖啡,冰块尚未融化。

明恕将两样都取出来,眼梢往上一弯,“谢谢老板。”

萧遇安声音醇厚,像嗓子眼里架着一口低音风琴,“老板?”

“你现在难道不是我的老板?”明恕捧着蒸糕,眉心彻底舒展,合着那张俊俏的脸,显出几分不常见的孩子气。

这正是他习惯性蹙眉的原因。

因为五官生得精致,眼梢唇角都带着叫人赏心悦目的幅度,皮肤偏白,即便面无表情,看上去也含着笑意,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。

面相显小在很多时候是好事,但对重案刑警,尤其是重案组组长来说,稳重成熟更加重要。
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大概是毕业成为刑警后就开始了,他用皱眉隐藏笑意,故作深沉,很少有将眉间彻底展开的时候。

不过面对萧遇安时,就另当别论了。

外人不知道他与萧遇安的关系,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说,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与这新来的领导自幼便相识。

萧家与明家都是颇有背景的家庭,打从记事,他就知道隔壁有个年长自己六岁的哥哥。

萧家孩子多,萧遇安上头有两个姐姐,还有个同龄堂兄弟,别的伙伴更是数不清。明家子嗣却不多,他是独生子,堂亲表亲也没几个,成天看着萧家热闹,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,却到底不好意思,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树上,想象自己是萧家的小儿子。

是萧遇安向他伸出了手。

那日,他又爬到树上,不想中途踩断了一条枝丫,能上不能下,急得险些从树上掉下来。

萧遇安在树下望着他,张开双手,“慢慢下来,我护着你。”

六岁的差距在成年后不再明显,但对小孩子来说,却有天壤之别。

他看看萧遇安,又看看自己,忽然就不着急,也不害怕了。

树下那个哥哥,个子那么高,像巨人一样——当然后来萧遇安纠正过他,不能看到一个个头比自己高的,就觉得对方是巨人,这不礼貌。

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,然后将自己摔进了萧遇安的怀中。萧遇安虽然比他高出许多,身子骨却是少年的孱弱,奋力接住他之后,往后退了好几步,才堪堪稳住。

这个插曲成了他年少时最绚丽的注脚。从此,他不再偷偷看萧家的热闹,而是成了萧家的一份子。萧遇安在哪里,他就跟到哪里,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萧家院子里。

萧遇安带他骑车,教他读书写字。萧家家教森严,萧遇安自幼就知书达理。但孩子到底是孩子,萧遇安在父辈面前完美得如没有瑕疵的玉,带他玩的时候却开朗有趣许多。春夏秋冬,四季轮回,好的坏的,只要是小孩儿喜欢的,萧遇安通通带他玩过。

他黏萧遇安,依赖萧遇安,其程度远超过一年见不到几面的父母。

后来萧遇安年纪到了,被萧家长辈送去外地念书,他伤心不舍了好一阵子,茶饭不思,每天蹲在萧家门口,总觉得只要自己心足够诚,萧遇安就会出现。

然而萧遇安回来时,已是次年夏天。

一年不见,哥哥比记忆里更加高大。

他追随着萧遇安的足迹,从初中直到高中,然后是大学,就像小时候追着萧遇安的自行车跑一样。可因为这无法缩短的年龄差,他始终无法与萧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园里。

他念小学时,萧遇安已经是中学生,当他终于升上初中,萧遇安已经去了公丨安大学。

他的父母并不希望他成为警察,早在他念中学时,就给他铺好了将来的路,但他执意要追赶萧遇安,与家里大闹一场,以几乎断绝关系的代价成为了警察。

其实若是非要论梦想,当年他也没多想穿上警服。

那时萧遇安莫名失踪,必然是去执行绝密任务,他担惊受怕,就一个想法——成为警察,将来与萧遇安共度风雨。

当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经缓和,但正是因为进入公丨安大学那几年与家里没有任何联系,认识他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权贵之家,只当他来自普通家庭。

这倒也好,起码不用面对别人的异样目光。

与萧遇安确定关系是23岁时,自然是他追求的。从少年芳心初动,追到堂堂正正成为一名刑警。

这些年他始终待在冬邺市,展露出非凡的刑侦才华,而萧遇安却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各地,执行级别极高的任务。两人一直是聚少离多,就连过去一年他在特别行动队接受培训,竟也没能见上萧遇安。

没想到,他还没有离开特别行动队,萧遇安就直接调到了冬邺市。

这是要安定下来的意思了。

“对案子有什么想法?”萧遇安温声问。

明恕回过神来,几口解决掉蒸糕,“现在线索很多很杂,连尸源都还没有确定。”

“说你最疑惑的地方。”

明恕喉结轻轻一滚,“凶手的行为有点矛盾,尸坑太浅,很容易被发现。TA是希望被发现?TA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?还有,我刚才在想,张思浩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?这两个案子分开来看倒没什么,但凑到一起,就巧合得过分。”

“张思浩和许琳珊社会关系简单,许琳珊并不认识死者。”萧遇安将蒸糕纸和空咖啡杯丢进纸袋里,又抽出两张纸巾递给明恕,“不过现在这起案子的凶手是否利用过他们,还不好下结论。我提一个思路——那块乱石地,在科普游乐场里算不算人迹罕至的地方?”

明恕抱臂,沉思片刻,“乱石地在脚踏飞车的轨道下方,地面凹丨凸不平,难以行走,现在正好是夏天,那里比周围更热……对,除了故意冒险的小孩,绝大部分人应该不会往那里去。”

“所以嫌疑人的痕迹其实很容易被保存下来。”萧遇安道:“但经过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,我们的警员,还有大量围观群众,已经将痕迹破坏殆尽。”

明恕再次蹙眉,手指抵在下巴,“肖满他们确实什么都没提取到。”

小会议室内安静须臾,明恕即将将眉心皱得更深的时候,忽感被熟悉的手指压住。

他倏地抬起眼皮,方才还紧绷着的声音忽然变得柔软。

“……哥。”

萧遇安按揉他的眉心,最后分开两指,各自按在眉峰上。

他惬意地吁了口气,感到疲惫消退不少。

“不用太急。”萧遇安收回手,“案子我也盯着,有什么想法,随时来找我。”

明恕平时脑子转得飞快,这会儿却犹自回味着刚才那股舒服劲儿,连眼神都有些直。

萧遇安笑道:“我先走了。”

明恕连忙伸出手,没抓着人,只抓着那个纸袋。

两人各执纸袋的一半,跟牵手也没什么分别。

明恕凑过去,在萧遇安下巴上吻了一下,清着嗓子道:“谢谢老板的宵夜。”

翌日,死者的身份浮出水面。而北城分局又突然传来消息——咖啡馆杀人案的嫌疑人鲁昆突然声称,自己是受了蛊惑,才动手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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