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下被一伙凶猛大汉前后包抄,这小两口却在打情骂俏,是个人都无法容忍。
沉着冷静的霸哥也开始歇斯底里,就算那小子有恃无恐又如何,简直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了。
只听他一声大喝,众人便抽出白闪闪的刀子,群拥而上,每一刀都对准了易泉的身上劈去。
这些人虽然武艺不怎么样,但都是有实战经验交过学费的,论砍人而言,他们下手绝对不会发抖,只有一种招式,杀人的招式,什么地方最要命就往什么地方砍。
几乎只有一瞬眼的功夫,七八把刀便刺向易泉,眼看就要血溅当场。
说干就干,说砍就砍,果断干脆,以亡命之徒来说,算是专业好手。
孙艳几乎来不及反应,哪想得到他们出手速度会快到这种程度,而且是七八人打一个人,刹时间她脸色巨变。虽然这些人的出手目标不是自己,但他们要杀的可是自己的男人,人生中第一个男人,不出意外也是最后一个。
易泉并没有让孙艳担心得太久。
他的飞刀没有出手,枪也没有出手,人却已经动了。
人影一闪,在昏暗的小巷子里就像个幽灵,只一眨眼的功夫就把那一伙人翻了个底朝天。
孙艳做为外行人,几乎没有看见他们是怎么倒下去的。倒在地上的人虽然也很莫名其妙,但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自己的鼻子中了一记重拳,那个拳头就像凭空钻出来的,连影都没看见,鼻梁骨就折了。
按理说,孙艳应该能看到易泉是怎么出手的,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,但她偏偏就没看到,甚至觉得拳头哥自始至终都没动过,像尊磐石屹立着。
“哇塞,想不到你的身手这么变态,枉我还担心你。”孙艳惊叹道,两只眼睛都冒起了红心,一种安全感油然而升。
“这就叫变态了?我只不过是收拾了七个小角色,说不好听点就是捏死七只蚂蚁,不值一提啊。”易泉惭愧道。这表情并不是装出来的,毕竟是真的胜之不武。
孙艳庆幸之余,又有一点点失望,本来还以为可以趁机会看看拳头哥大显身手,像功夫片里那样,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华丽,但想不到一眨眼皮好戏就散场了,甚至是这出好戏几乎没开始过,就拉下了帷幕。
“那你现在可以挖他们的眼珠子了没有?”孙艳居然还记得这事,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野蛮,还有些娇生惯养的味道。
“难道见鬼了?到底谁动的手?”霸哥顿时慌起来,看着周围满地找牙的都是自己的小弟,又听说要挖眼珠子,这才意识到自己碰到狠人了,心里比吃黄莲还苦,我就说嘛,人家是有恃无恐,居然是高手中的高手啊,叫你装,明知道这不是自己的地盘还敢色迷心窍,栽跟头了吧……
他居然还能反省,脑子并不算很笨。
任何一个人遇到像易泉这么恐怖的高手,再蠢也能变聪明的,他们都不例外,因为他们都不想失去一双眼珠子,当瞎子固然新鲜,可谁又愿意去体验这种新鲜。
听着孙艳的话,易泉的脸色再度为难起来,道:“一定要挖他们的眼珠子吗?我总觉得不太好。”
“喂,刚才是谁说说话要算数的?我不管,你一定要挖,如果你没刀的话,他们手上有。”孙艳发起飙来,御姐果然不是好惹的。
人人都说得罪什么动物都千万不要得罪女人,这句话是有道理的。只不过霸哥一伙人现在才醒悟已经晚了,因为孙艳已经不能善罢甘休,她认为,自己不介意任何人欣赏,但能用色咪咪的眼神看着自己想入非非的,只有一个人,那就是拳头哥,霸气的拳头哥。如果换成其他人,那就是一种侮辱,让人无法容忍的亵渎。
妈呀,你手上没有刀,就用我的刀来挖我的眼睛?这是什么人啊……